按照省妇联机关党委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学习之星”“青年学习标兵”选树活动的通知》,及学院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学习之星”“青年学习标兵”选树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院各党总支推荐、评选、学院党委会研究,评选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学习之星:
赵璇、张丽丽、鲍冠男、刘娜、任雁、周庆博、徐超、姚秋妹、李卫国、侯丽霞、吕淑婧、周会兴、李志刚、李佳、孙彩虹、刘瑞斌、李佳、邸小芝、刘晶晶、张立
二、青年学习标兵:
刘阳、刘喆、冯志强、温佳琳、陈娜
如有异议,可实名向学院组织人事部反映,公示期为12月18日—12月20日,联系邮箱:nyzuzhibu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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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