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职工培训学习审批及报销流程的规定

发布时间:2017-08-25

为了规范教职工培训学习管理,特制定审批报销流程如下:

一、审批流程

1、各部门派出教工培训学习,参培人员填写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审批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批后,将培训通知和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审批表》复印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。

2、由学院派出参加国培项目或国外培训的,填写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审批表》,经主管教学领导和院长签批后,将培训通知和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审批表》复印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。

二、审批流程

1、由系控经费支付的培训,报销时由系负责人签批后,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批,凭参培通知和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审批表》到财务处报销。

2、由学院支付培训费的,报销时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财务处负责人签字,再报主管财务的副院长签批,凭参培通知和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审批表》到财务处报销。

 

 

附件:

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审批表

 

参培人员

姓   名

 

任教学科或

行政职务

 

培  训

内  容

 

组  织  培训  单  位

 

培 训

地 点

 

培  训

时  间

年  月  日至年   月  日

共   天

部门负责人

意见

签字

盖章

 

主管领导意见

签字

盖章

 

主管教学领导意见

 

学院领导

意见

 

申报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表时间:

说明:

1.外出培训教师请先根据文件通知填写好此表报按流程审批。

2.培训结束后半个月内凭此表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。